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6年10月09日 星期五
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部门职责行规行约
会员之窗
入会申请会员名录会员风采
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通知公告专项培训行业动态会展服务政策法规
服务商信息
检测机构服务商洁净厂房装修/建设工程服务商培训服务商上市金融融资服务商人力资源服务商生产要素服务商(物料、测试设施/设备等)产品注册上市服务商数据服务商
协会活动
协会培训协会会议
政策问题解答
监管问题回复医保问题回复
法规文件
在线培训
全部
团体标准
2024年度医疗器械团体标准征集 经立项后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征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团体标准发布
相关查询
分支机构
全部
联系我们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公布实施

  •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25-04-16

4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修订公布《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即日起施行。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是适应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在相关科研成果尚不具备制定国家标准条件时,支持引导创新技术推广试用、扩散成长的一种标准化技术文件,是国家标准的重要补充。

本次修订的《管理规定》创新点有四个:一是增加文件类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指导性技术文件细分为规范和报告两种。具有一定应用前景但尚处于发展中的新技术可以制定为规范类指导性技术文件,供各方参考采用的资料性信息可以制定为报告类指导性技术文件,丰富了创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方式。二是项目立项实行登记制。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评估后,登记项目信息即可组织起草,不再进行立项审批,以便快速启动研制工作。三是调整技术审查投票通过人数比例。审查通过条件由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调整为二分之一以上赞成即为通过,目的是增加技术文件供给数量。四是加快研制速度。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由原来的60日缩短至30日,项目登记起草到报批的期限压缩至12个月以内,推动技术文件加快出台。

《管理规定》公布实施后,将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丰富标准化文件形式,提升供给效率,推动构建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产业竞争力。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首页|
关于协会|
会员之窗|
协会动态|
服务商信息|
协会活动|
政策问题解答|
法规文件|
在线培训|
团体标准|
相关查询|
分支机构|
联系我们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小程序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公众号

Tel:0571-87043144
Email:zamei94@126.com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8楼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浙ICP备20210091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