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重要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见附件1、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意见的电子版反馈至协会邮箱zamei94@126.com叶琳收,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请参考《征求意见的说明》附件3,请名企业对照自己的产品,提出修改意见。
附件:

重要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稿)》(见附件1、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意见的电子版反馈至协会邮箱zamei94@126.com叶琳收,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请参考《征求意见的说明》附件3,请名企业对照自己的产品,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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