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现代化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浙药监办发【2021】24号)要求,省药监局决定举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视频会议,请协会会员企业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周四)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各市、县(市、区)局设分会场,会员企业赴分会场参会,具体地点请联系当地市、县(市、区)局。
二、 会议组织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协办。
三、 宣贯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 相关要求
请各会场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证会场秩序。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联系人:方深科,联系电话:0571-88903283;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联系人:叶琳,联系电话:0571-88960319。
附件:《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视频会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