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呼吸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医疗器械团体标准体系,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一直致力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24年6月26日,协会在网上发布“关于征集《呼吸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后,得到了生产厂家和医疗机构的积极响应,有5家企业和21家医院提交的《呼吸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起草申请。
2024年8月24日协会召开《呼吸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议,5名专家一致同意《血液透析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并表示一定积极参与这项工作。8月24日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大家按照分工积极进行起草工作,于10月21日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网上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请填写《呼吸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修改意见反馈表(附后),2024年11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shen86685599@163.com。如有疑问,请联系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沈国理:13758247114,1330581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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