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现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
(一)企业通过当地经信局初审推荐。
(二)请于2023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 479 号)。省经信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后,组织线上系统进行统一申报。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定,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产品,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日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3年5月24日


